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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枞阳县惠民殡葬相关政策明白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枞阳县惠民殡葬相关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5-03-10 16:35 来源:枞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惠民“6”项政策】

(一)遗体接运(枞阳县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

(二)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

(三)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四)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重点救助对象骨灰寄存免费存放期延长至3年以内);

(五)骨灰盒(重点救助对象含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

(六)裹尸袋和卫生消毒。

节地葬补助项目:积极鼓励与倡导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对于选择骨灰江葬的,每例给予1000元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的,每例给予500元补助.

惠民政策免费对象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1.除享受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外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枞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县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及其子女;

4.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殉职人员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办理程序符合惠民政策免费对象范围死亡后,由其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凭死亡证明分别向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提出申请,填写《枞阳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办理火化事项时,向殡仪馆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死者为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死者为重点救助对象,属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需提供(低保证)、(五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属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乡镇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死者为在枞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外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为驻枞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为外来从业人员,需提供与在枞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由乡镇或所在单位出具未享受丧葬补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