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枞阳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枞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80余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3次,专题交流研讨2次。
2.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今年累计培训学员1495人。开设全县政法干部培训班、全县村(社区)干部学习教育等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组织县直主要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受训达180人次。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建立常态化的线索报送机制,搭建适时有效的沟通平台,及时核实相关线索,掌握资金政策兑现进度,努力实现“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闭环运行。今年来摸排政府未兑现的资金或政策线索共30条,已兑现项目24项,其余6项均与企业达成兑现协议,支付资金共计3224.23万元。
2.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将“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有机融合,制定“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27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优化整合行业抽查事项,形成108项联合抽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共发起抽查任务182个,完成检查并公示企业269户。组织各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制定我县“综合查一次”(第一批)事项清单。
3.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制度,灵活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如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清单》,共列出100项减轻、从轻和免于处罚事项,做到一个标准对待市场主体,实现清单之内不再罚,并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纠偏。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等主要执法单位免罚案件97件,免罚金额达922.59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1.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有关媒体开办行政复议便民专栏,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具体申请、受理事项等内容进行宣传公示,2024年度共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3场次,举办解读新闻发布会1次。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8件,经审查受理136件,审结102件,其中维持61件,驳回15件,撤销4件,责令履行2件,确认违法1件,调解结案19件,纠错率为6.86%,调解率为18.62%。三是坚持通过调解和解、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和优先化解等手段,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应调尽调。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利用各类调解资源联合化解行政争议。四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今年以来,枞阳县召开府院联动会议2次,开展同堂培训2场,召开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联席会议1次,组织应诉专题培训1次,开展错案讲评2次。
2.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一是积极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发挥领导参谋助手的作用。今年以来,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协议和重大决策事项等共计98件,提出法律意见68条,参与各类征求意见、评审工作及其他涉法事务30余次。二是规范报审程序,印发《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报审程序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制度流程、规范送审材料、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三是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经县政府同意,按要求印发公布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着力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3.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对《枞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枞政秘〔2018〕14号)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对《枞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枞政〔2022〕41号)等文件予以废止。截止目前,共清理涉及妨碍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15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来,将《枞阳县珍珠绿色健康养殖工作方案》《枞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等5份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三是加强乡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乡镇人员参加2024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全县2024年新取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62人,累计共130人。举办枞阳县2024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达70人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2024年度省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两人获市级竞赛一、二名,一人获省级竞赛三等奖。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全县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进行确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检查。清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动态管理检查事项清单,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予以取消。制定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合理限定入企检查频次。确定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日”,期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数据资源部门探索推广涉企“检查码”,推行“亮码检查”、扫码入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从制度层面为企业纾困减负。三是加强案卷评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各执法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县司法局在自查基础上组织县城市管理局等10个部门进行集中评查,共评查案卷40余件,选送3件优秀案卷报市司法局进行评查。
(四)强化社会治理,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社区的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建成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站式受理。充分发挥中国法网平台作用,已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店铺28家 ,上架产品360余件,解答网上法律咨询510余起。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2024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0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共计486件,其中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355件。三是加强涉外公证办理服务,今年来,县公证处共办理涉外公证23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42%,主要涉及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学位等事项。
2.积极营造法治政府浓厚氛围。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制定《2024年度枞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专题学法6期,重点法条解读7期。印发《关于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服务进校园 冬日送法暖童心”活动,举办“爱从学法开始”法治讲座,中高考期间开展“寄情中高考 法治护航”为主题法治宣传志愿活动,在义津、麒麟、钱桥、枞阳等乡镇开展“法治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三是普法活动多点有效突破,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1284名乡村“法律明白人”。
3.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一是进一步夯实“有事找书记”工作机制,推深做实“先让礼让”工作法,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今年来,全县基层党组织累计接待群众7463批(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382起,化解率达98.9%;采用“先让礼让”工作法共调解纠纷3926起,调解成功3284起,有力防范了重大案事件的发生。二是创新“小院微格”工作模式,在雨坛镇新民村优选12名五老人员担任26个村民组的微网络员,设置微型调解室,把村调解室设置在网格员家里的小院中,形成了话在小院聊、事在网中办、结在格中解、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基层治理新模式,该治理模式被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刊载,被法治日报刊载报道。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作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提高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重点优化复议调解率、复议后起诉败诉率等具体指标,强化复议诉讼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执法监督方式,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执法监督、法治督察一体贯通。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继续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灵活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彰显执法温度。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组建县级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全面履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强化法治建设服务功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