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背景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3〕23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应规范有序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在我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依据
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5.《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
6.《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3〕23号);
7.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
2.《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
3.《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 3102-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 1101-2021)
4.《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指引》等;
其他依据
1.2021年枞阳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2.2020年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
3.2020、2021年枞阳县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
4.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枞阳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2021年);
6.枞阳县统计年鉴、政府工作报告等;
二、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过程
(一)公开招标。2023年6月,我局经过公开招标流程确定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承办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次项目经费由枞阳县人民政府拨付,并列入财政预算。
(二)资料调查与内业处理。2023年7月至11月,项目工作组完成了前期资料收集、建立定级指标体系、确定定级指标权重及等级划分标准、基准地价样点调查、定级计算、基准地价评估等内外业工作,形成初步成果。
(三)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审核。2023年12月,完成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并通过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审核。
(四)初步成果汇交。2024年1月,我局就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征询了局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意见,相关科室要求细化定级处理过程。
(五)召开听证会。2024年2月26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组织召开了成果听证会。
(六)成果验收。2024年6月26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对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的验收。
三、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技术路线。本次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为:在定级成果基础上,对园地林地草地投入产出样点和市场交易样点进行调查,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样点地价,采用样点地价平均法和定级指数模型法评估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制定
枞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分类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万元/亩
|
园地
|
果园
|
35
|
2.33
|
31
|
2.07
|
/
|
/
|
茶园
|
34
|
2.27
|
31
|
2.07
|
/
|
/
|
其他园地
|
33
|
2.20
|
30
|
2.00
|
/
|
/
|
林地
|
25
|
1.67
|
23
|
1.53
|
20
|
1.33
|
草地
|
13
|
0.87
|
12
|
0.80
|
/
|
/
|
四、周边价格水平比较
和周边市县区相比,我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均处于较低价格水平。周边市县区基准地价详见下表:
枞阳县与其他城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对比表
单位:万元/亩
城市
|
地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枞阳县
|
果园
|
2.33
|
2.07
|
/
|
茶园
|
2.27
|
2.07
|
/
|
其他园地
|
2.20
|
2.00
|
/
|
林地
|
1.67
|
1.53
|
1.33
|
草地
|
0.87
|
0.80
|
/
|
桐城市
|
果园
|
2.73
|
2.53
|
2.40
|
茶园
|
2.53
|
2.20
|
/
|
其他园地
|
2.53
|
2.20
|
/
|
林地
|
2.00
|
1.67
|
1.40
|
草地
|
0.93
|
/
|
/
|
无为市
|
果园
|
2.65
|
2.25
|
/
|
茶园
|
2.62
|
2.28
|
/
|
其他园地
|
2.41
|
2.14
|
/
|
林地
|
2.24
|
2.01
|
/
|
草地
|
0.89
|
0.81
|
/
|
铜陵市郊区
|
果园
|
2.54
|
2.35
|
/
|
茶园
|
2.35
|
2.05
|
/
|
其他园地
|
2.35
|
2.05
|
/
|
林地
|
2.35
|
1.98
|
/
|
草地
|
0.95
|
0.82
|
/
|
贵池区
|
果园
|
2.27
|
2.13
|
|
茶园
|
2.53
|
2.00
|
|
其他园地
|
2.13
|
2.00
|
|
林地
|
1.4
|
1.3
|
1.1
|
草地
|
0.87
|
0.73
|
|
五、成果应用
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维护;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六、执行时间
本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解读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俞娟娟
联系电话:0562-297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