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
问题1:乡镇政府驻地道路和村庄内部道路命名、更名的程序是什么?
乡镇人民政府驻地道路的命名、更名,由当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县民政局初审后,报县政府批准;村庄内部道路的命名、更名,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专题议事协商统一意见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论证、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问题2:县内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审批主体是否有变化?
有变化。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征求县民政部门意见后批准。全县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事项,统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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