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所、局机关各股室、各局属单位:
现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4年10月21日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淮南潘集区“10.19”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10月1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抓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住风险、守牢底线。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和消除自然系统系统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行动范围
涵盖自然系统所属的国有林场、林木良种推广服务中心、基层所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等,县域森林防火区域的消防安全,县域内地质灾害点隐患点、已建和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三、行动时间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四、主要任务
1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网格化管理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 检查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瞭望塔、防火检查站、灭火机具等。
- 检查是否管控到位,如护林员是否在岗在位、对重要防火区域和重要路口是否有管控措施等。
- 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到位,提高公众防火意识。
- 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如是否按规定清除可燃物火灾清除不彻底等。
- 检查队伍建设情况,如是否按要求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队伍是否开展了培训和演练等。
2. 林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对营造林、森林采伐、疫木处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木材加工等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安全培训、作业时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等。
3 .林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检查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防护、施工用电、居住场所消防安全等。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 排查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造成影响。
4. 检查县域所有地质灾害点是否安全可控、防护措施是否安全,对已建治理工程开展一次“回头看”,看是否有安全风险,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人员和工程质量安全。
5.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 对林业系统区域进行林区道路、基础设施等的排查,重点检查山体滑坡、崩塌、等易发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
- 评估天气对林草设施和树木的影响,及时加固或清理存在风险的树木和设施。
6. 检查系统内所有场所的住房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小区住房是否存在楼道被占用、堆放可燃物等情况,逃生通道是否打通,是否划设消防线和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现象,单位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等,燃气罐、液化气、灶台、管道是否符合质量规定,从业人员是否知晓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厨房是否堆放可燃物等。
五、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 成立自然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贵来,副组长班子成员,成员为下属单位负责人、基层所负责人、有关股室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
- 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行动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 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5日)
-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3. 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15日)
- 自然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 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底)
- 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上报行动领导小组。
- 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2.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3.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然系统干部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4. 严格督查问责。对行动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