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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做好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做好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08:52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春季是鸟类繁衍的关键时期,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主要季节,也是加强鸟类保护的重要时段。近期部分省份出现护鸟舆情,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辖区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春季鸟类保护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野外巡查。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发现捕鸟网、捕兽夹应及时拆除和没收,禁止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及迁徙通道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发现并上报候鸟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

三、积极组织辖区市场所、派出所、自规所等联合对市场、餐饮、酒店、电商网络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禁止非法运输、销售、食用野生动物。

四、禁止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及候鸟栖息地进行观鸟、拍鸟行为,禁止在候鸟迁徙通道和栖息地随意投食。

五、加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网络等多渠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妥善回应群众关切,督促乡镇、村通过广播循环播放音频宣传材料。

六、发现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领域的违法行为或线索及时向公安、林业或市场部门报告,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