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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3970/202504-00015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地块四) 文号: 枞征预告〔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04-0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地块四)
发布时间:2025-04-03 09:36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龙山组、龙干组、龙咀组、童院组金庄组、同心组、合心组、合作组、合并组、民主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双龙村水田,南至双龙村水田,西至双龙村水田,北至双龙村村庄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地块四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4年9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枞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枞阳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地枞阳镇政府,双龙村部,龙山、龙干、龙咀、童院金庄、同心、合心、合作、合并、民主等村民小组,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张贴的方式发布,枞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ongy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枞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何旭辉,联系方式:1395568718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