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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503-00010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枞发改粮储函﹝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3-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16:15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 2025年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安徽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意见》、铜陵市《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全县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执法督查事项

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粮食流通定期巡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12325 热线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粮食经营者信用监管、涉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其它涉粮问题督查检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认真落实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部署安排,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常规工作,严格落实社会粮食流通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监管责任,针对重点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创新工作,创新开展库存检查,有效推进信息化监管,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做实筑基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粮食行政执法能力。

(二)粮食流通定期巡查。根据《安徽省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指导意见》《国家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辖区内粮食企业收购、储存和出库期间粮食数量、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及时督查处理各类隐患问题。根据市局要求每季度汇总报送定期巡查工作总结及检查发现问题台账。

(三)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适时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重点检查库存粮油数量情况,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油质量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储备粮油管理及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政策性粮油补贴费用拨付使用等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

(四)粮食收购检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文件的要求,主要开展县级政府储备粮收购检查、粮食流通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向收购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备案情况;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收购信息公示、12325热线宣传海报张贴情况;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水杂增扣量等政策情况;仓储设施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落实情况;售粮款支付情况;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等。

(五)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规定,按照省市统一组织部署,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区分超期储存粮食竞价销售、定向销售和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竞价销售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库存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情况;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政策性粮食交易合同签订、履行、纠纷处置情况;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重点关注阻碍出库、乱加价、推迟出库等问题等。

(六)“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粮食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

(七)12325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按照国家粮食和储备局《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和省局关于做好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类投诉举报涉粮问题认真组织核查处理,不断提高投诉举报线索核查质量,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程序移送移交。

(八)粮食经营者信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全面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持续做好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守法诚信较差的企业采取定向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九)涉粮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关于健全完善安徽辖区央地粮食储备协同执法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加强中央储备粮油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督促辖区粮食企业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十)其它涉粮问题督查检查。国家、省、市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督查整改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检查工作等。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法督查效能。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执法检查重点,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有力抓好执法督查工作,确保精准有效发力。根据粮食流通日常监管需要,增强执法力量、配备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执法督查效能。

(二)从严开展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购销市场平稳有序。运用现场巡查、视频抽查、信息化监管等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检查,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强化监管覆盖面和穿透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安徽省实施细则,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排查粮食流通执法中的廉政风险,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维护粮食流通执法权威,树立粮食和储备部门良好形象。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