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3、工厂或车间内,能够反映智能制造建设情况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装备、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的购置清单,并提供与清单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4、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针对每张照片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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