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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304/202501-00033 组配分类: 部门决策部署或计划落实
发布机构: 枞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枞阳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枞阳县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01-08 16:01 来源:枞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2024年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一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让特殊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至935元、561元、75元,分别增幅31%31%29%;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至655元、374元、57元,分别增幅31%31%3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标准提高到86元,增幅7.5%;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155元,集中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1585元,分别增幅5%二是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修订出台《枞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枞阳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枞阳县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操作规程》和《枞阳县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细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条件,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流程。三是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推进各救助部门数据共享,发挥系统预警监测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在册低保家庭集中核对发现有预警信息的共33683775人,取消低保待遇共88101人,变更低保待遇1718人,纳入渐退帮扶88人。四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枞阳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规范互助社运行。

2024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022615613人,发放资金711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1791632人,发放资金92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272人,发放资金3012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15人,发放资金167万元;退职老职工290人,发放资金180万元;临时救助3691人次,发放资金50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人数13665人,发放资金117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人数10752人,发放资金935万元;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235人,发放资金270万元。全县214家村(社区)互助社共开展救助1157人次,发放救助金74万元。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一是抓牢抓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推进养老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63人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47张、养老服务站5个。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优化调整退出老年食堂21个。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发放高龄津贴451万元,惠及23126人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32万元,惠及4487人次。推进枞阳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建设,构建以居家养老为特色的“15分钟服务圈”,已完成用房改造,待挂网招标。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共赔付76.08万元,惠及266人。石岭社区获评2024年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开展农村公办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成7家敬老院改造,提升敬老院整体运营服务能力水平。举办枞阳县2024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引导养老护理服务技能人才学练技能,提升养老护理水平。完成2024年上半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能力评估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印发《枞阳县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联合消防大队、住建等部门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消防、食品安全问题共计2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佐证材料整理在册。四是扎实做好孤儿兜底保障工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发放孤儿助学资金4.5万元,保障对象9人。规范做好送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截至10月底,共办理收养登记3例。加强困境儿童慰问帮扶,春节期间走访慰问12名困境儿童,发放资金1.2万元。

(三)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能力一是创建平安边界,完成无为枞阳线6.4公里、郊区枞阳线38.5公里界线联检工作,设立新式界桩1座,更换新式界桩3座,分别与无为市、郊区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二是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9部门印发了《枞阳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推广使用“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小程序,采集地名数据1802条,摸排乡村道路3431条,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类303条地名数据复核工作。三是开展地名标志巡检工作。组织人员通过巡检、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存在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不规范、颜色及方向设置错误、对未命名路段设标等问题68处,发送交办函2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枞阳县地名管理的通知》,建立地名命名、更名、备案等工作机制,规范地名管理。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24年,我县共登记社会组织429家,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注销13家,批准新成立社会组织17家,变更、换届、换证备案31家。下发了《关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审查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变动、财务支出、遵纪守法、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等方面的情况,完成236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未参检或证书到期的21个社会组织即时下了整改通知书。五是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组织社会工作资格证考前培训,2024年共37人通过资格考试,其中初级社工师30人,中级社工师7人,加大社工人才培养,规范社工站运营。六是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依托县社工总站、乡镇社工站,组织开展“一老一小”“助残助困”等社会服务,传递民政温度。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全年办理结婚1343 ,离婚申请937对,离婚办结 479对。组织“情定枞阳,幸福起航——枞阳县文明风俗倡导活动暨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在我县首次举办集体婚礼,开展文明婚俗宣传,营造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氛围。枞阳县获批第三批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二是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乡镇遗体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县殡仪馆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殡葬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实施流浪乞讨救助57人次,使用资金12.1万元。619日,县救助站在莲花湖公园举办第十二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开展“携手相助,让救助更有温度”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救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关注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四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成县慈善协会2023年度审计工作、慈善系统网上年报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以“小基金”撬动“大治理”,激活社区慈善新路径,2024年春节期间开展对低保户、社会孤儿、困难户的慰问活动,发放“慈善情暖万家”慰问金20000元,发放“春节”慰问金20000元。

二、存在不足

(一)社会救助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尚未实现全国范围内联网核查,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难以把握,赡养费核算和收入扣减有待于加强,难以精准测算低保补差。二是线上和线下联动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不及时,线上预警的因病等信息不够全面准确,线下的走访宣传力度不够强,仍有困难群众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市局、省厅、民政部咨询和求助。

(二)养老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大多数是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临时组成,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大多数就近招收,缺乏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制约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二是社会认识程度不够。目前全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大多数老人尚未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仅有少数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其日常生活,才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集中供养率低。

(三)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我局民政窗口现仅有两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面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力不从心。二是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难度大。缺乏专业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制度,对于查处多年未年检、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难度大,执法手段手段单一、力度不够,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专项社会事务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殡葬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殡葬行业涉及部门众多,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协作,实际上,殡葬领域没有打破部门壁垒,很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民政部门对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后,在违规问题的处罚整改上,相关执法部门处罚措施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警示效果不够。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继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和上海下放居民、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二是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年度提标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规范运行,督促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广泛筹集社会捐赠资金,并按规定开展救助。四是召开业务培训会。解读社会救助新政策、新要求,开展低收入人口复审复核工作。五是召开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运行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六是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督查,开展重点困难人群未纳入保障范围排查工作。

(二)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开展失能老年人托养工作。做好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重点环节,尽快安排符合集中照护条件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照护服务。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兑现到位。二是谋划2025年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拟在枞阳镇莲花湖社区开展试点,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建设床位数50张,计划总投资150万元。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养老机构安全意识,压实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扎实开展防非处非日常工作。持续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施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周探访,开展“敬老月”相关活动。持续完善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功能。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做好全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为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四是落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生活保障范围。五是强化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提升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一是稳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全面开展有地无名、多地重名、擅自命名等不规范地名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地名管理机制,加大乡村地名文化推广。二是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进一步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三是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四是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公平、运行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履行章程、财务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五是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指导我县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打造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进一步推进乡镇社工站社工的专业化服务。

(四)持续创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和改善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便民利民”理念,开展民政窗口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四星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行婚俗改革,倡导文明、健康、简约婚俗新风尚,营造健康向上、节俭文明的婚育新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二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治丧、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新风尚。按照全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切实履行殡葬管理主体责任,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健全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三是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巩固兜底扶贫成果。不断拓展重度残疾人护理和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精神病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提升残疾人幸福感。四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巩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质量大提升行动成果,坚持严格执法,落实救助政策,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规范救助服务流程。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共同做好街面巡查,助力文明创建,确保街面无流浪人员乞讨现象。

起草人:许雪萍        联系方式:0562-32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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