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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关于印发《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6:24 来源: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513

 

 

 

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培优行动为牵引,构建政策与服务保障体系,择优选择发展潜力大、营收水平高、带动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的经营主体,进行系统化培训、精准化指导、多元化赋能,培育一批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优秀家庭农场和一批管理规范、经营多元、带动明显的优秀农民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优行动,到2027年,全县累计培优育强家庭农场30个左右、农民合作社6个左右,打造领航发展梯队,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培优范围

各地择优选择主体意愿强、运营较规范、发展潜力大、营收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作为培优对象。优先推荐:

1.入选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名单的农民合作社;

2.入选省级以上发布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3.获得省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4.联农带农作用发挥明显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5.妇女、退役军人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6.参与粮油单产提升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培优的粮油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占比不低于50%)。

、培优内容

各地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实际,可重点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培育。

(一)夯实组织制度基础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积极引导家庭农场赋码,拓展应用场景,推进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提升管理运营质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合作,支持农邮合作、农化合作、农垦合作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抱团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商协会等组织。鼓励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

(三)强化服务带动能力。积极引导发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服务带农户,参与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打造具有安徽标识度的新农优品”“皖美农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提升电商运行设备,臻选优质产品,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展示展销会,带动小农户销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培优流程

(一)自主申请。各乡镇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填写选育申请表(详见附件),自愿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每个乡镇每年推荐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超过1

(二)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选育标准,择优选定培优对象,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

(三)市级审核确认。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抽核,确认通过后,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选育标准

(一)家庭农场

1规模适度。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5年以上,经营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家庭农场年纯收入20万元以上。

2.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管理和财务收支记录完整,运用一码通赋码,及时更新生产经营信息。

3.设施完善。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办公设施设备、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

4生产标准。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

5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按时报送年报公示信息,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带动明显。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通过技术、品牌、服务、合作、就业等多元方式带动周边农户,提升农户生产水平,解决销售难题,实现农户增收。

(二)农民合作社

1.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并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2.财务管理规范。配备专业会计人员,会计账簿齐全,有《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等会计报表。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盈余返还等记录准确清楚。合作社盈余按照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3.经济实力较强。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

4.服务成效明显。入社成员数量高于全同行业农民合作社平均水平的30%以上,原则上不少于50人(特色农林种养业合作社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率均达到80%以上。

5.产品(服务)质量优质。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并留存农产品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自主注册商标、参与农产品品牌认证、使用地理标志标识。

6.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带动作用明显。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无违法经营,无涉黑涉恶。按时报送年度信息报告,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工作要求

培优主体优先推荐参加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各乡镇要将培优行动作为推动两类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委农办、农业农村15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县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枞农工办〔202111号)要求,强化培训、项目、金融、服务等方面支持落实培育扶持政策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培优主体的宣传力度,推介一批先进,树立一批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乡镇520日前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1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申请表;2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社选育申请表;3、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情况汇总表;4、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社选育情况汇总表,同步报送电子版。

邮箱:zynwhzg@163.com

 

附件:1.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申请表

2.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社选育申请表

3.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情况汇总表

4.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选育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申请表

 

家庭农场    名称

 

市场注册登记时间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出资额

(万元)

 

法人代表

 

性别

 

文化

程度

 

产业类型    (种植、畜牧、水产、种养结合等选其一)

 

主要产业

及产品

 

生产规模

(亩)

 

是否有财务管理制度

 

上年度

总收入

(万元)

 

上年度净利润(万元)

 

产品是否通过有机认证

 

产品是否通过绿色认证

 

产品是否通过地理标志认证

 

家庭从业

人数

 

长期雇工    人数

 

短期雇工        人次/

 

对应专业辅导员姓名

 

单位

 

是否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表彰

 

是否入选过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或被媒体宣传报道

 

是否加入省、市级新农人协会

 

是否获得

相关培训

和奖励情况

 

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及时移出

 

是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生态环境污染等事件

 

家庭农场申请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签章: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附件2

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社选育申请表

 

农民合作社名称

 

市场注册登记时间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理事长

 

性别

 

文化程度

 

实有

成员数(人)

 

其中家庭农场成员数(个)

 

其中企业

成员数

(个)

 

上年度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度经营收入

(万元)

 

上年度盈余返还总额

(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即产业

划分

 

是否经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上年产值(万元)

 

上年度电商销售额

(万元)

 

产品是否通过有机认证

 

产品是否通过绿色认证

 

产品是否通过地理标志认证

 

对应专业辅导员

姓名

 

单位

 

是否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表彰

 

是否入选过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或被媒体宣传报道

 

是否加入省、市级新农人协会

 

是否获得相关培训和奖励情况

 

是否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是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生态环境污染等事件,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及时移出

 

农民合作社申请

意见

 

 

 

 

 

 

 

理事长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签章: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市农业

农村局

意见

 

 

 

 

 

 

签章:

     

 


附件3

枞阳县优质家庭农场选育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家庭农场  名称

农场主情况

上年总收入(万元)

上年净利润(万元)

产业类型

主要产业及产品

生产规模(亩、头、羽、尾)  

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

家庭从业人数

长期雇工人数

短期雇工人数

家庭农场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农场主获得荣誉

备注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附件4

 

 

枞阳县优质农民合作社选育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农民合作社名称

理事长情况

实有成员数

上年度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经营收入
(万元)

上年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是否开展休闲农业/上年产值(万元)

是否开展电商/上年网上销售额(万元)

合作社是否成立党支部

合作社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理事长获得荣誉

备注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