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金〔2025〕22号
关于王元元等同志工作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元元同志任镇人大秘书,同时负责宣传工作;
李 扬同志负责镇三资工作;
丁英白同志负责镇综治办工作;
陆正久同志负责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张 祺同志任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
中共金社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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