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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012p/202505-00011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枞政办[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15:25 来源:枞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对于包含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的决策事项,应在起草说明中写明评估论证的结论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51231前将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报请县政府研究的或者需要延期完成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4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编制枞阳县“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县交运局

2

高质量推进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招商服务中心

3

枞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县供销社

4

枞阳县成立三家新型乡镇供销社

县供销社、相关乡镇

5

枞阳县房票安置办法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