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相关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对于包含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的决策事项,应在起草说明中写明评估论证的结论情况。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决策事项落地实施。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5年12月31前将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报请县政府研究的或者需要延期完成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序号
重大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编制枞阳县“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县交运局
2
高质量推进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招商服务中心
3
枞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县供销社
4
枞阳县成立三家新型乡镇供销社
县供销社、相关乡镇
5
枞阳县房票安置办法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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