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水企业: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令第46号)、《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10 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市县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低收入人口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优惠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二、优惠标准。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减半收取,减免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三、办理方式。持经乡镇政府盖章确认后显示低收入人口身份信息的系统截图,到相应供水企业(营业所)办理,一个证件只能享受一次安装优惠。
四、有关要求
1.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各供水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枞阳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1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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