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枞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5〕27号)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我县37家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6月4日-6月10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或财政局书面举报,监督电话:0562-5756232;0562-3211358。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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