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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贯彻落实〈铜陵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文字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文字解读】《关于贯彻落实〈铜陵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20 15:34 来源:枞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规范涉企执法监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要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10月在安徽考察时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综合查一次”改革质效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5号),同年12月市政府办印发了《铜陵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铜政办〔2025〕10号)(下称《管理办法》)。确保《管理办法》在我县有效实施,结合枞阳实际,由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铜陵市“综合查一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等法律法规,紧密衔接国家、省和市级层面关于“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成立专班起草《实施意见》初稿,期间多次电话请示市司法局,就《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进行明确。2026年3月4日,县司法局召开专题讨论会,研究《实施意见》初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1日至3月16日期间,征求40家县行政执法单位意见和建议,并同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充分采纳吸收。3月26日,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4月1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4月9日经枞阳县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章节。一是总体要求,二是重点任务,三是保障措施,四是附则。
   (一)总体要求。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到2026年底,力争全县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达到70%、计划内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80%、经营主体满意度超90%的目标。二是实施范围为本县行政区划内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对开展行政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重点任务。从制定检查计划、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三方面进行部署,共有11条具体举措。
   (三)保障措施。从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培训宣传、严格监督问责三方面,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解读机关:枞阳县司法局
    解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联系方式:0562-325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