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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65-3/201912-0004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横埠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0088
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05-22 08:31 来源:横埠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工作安排,我镇起草了《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请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5日上午10:00前书面反馈至镇党政办,电子版一并反馈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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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29项民生工程(征求意见稿)



2019年5月22日


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29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和《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5民生工程的通知》(枞政〔2019〕2号)要求,2019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29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9项民生工程的具体内容

1.“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党建引领扶贫工程。2019年,继续做好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跟踪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营良好,切实带动村级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3.资产收益扶贫工程。以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2019年,在“五一村”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优先带动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对象增收。

4.“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完工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3条12.443公里,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5.农村危房改造。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为重点,积极推进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2019年,以重建、修缮加固形式完成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6.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合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实行“351”封顶,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7.贫困残疾人康复。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等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2019年,为19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1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救助;为190名非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救助卡。

8.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0件。

9.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美好家园。2019年,完成400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

10.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通过扶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创业平台载体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等,引领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2019年,组织1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11.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加强农村电商企业和品牌培育,引导农村电商发展集聚,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

12.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对技工院校新招收的学生进行系统技能培养;开展退役士兵培训;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经营性、技能型等实用技术培训。2019年,完成技能脱贫培训20人。

1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智慧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对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推进石矶头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

14.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连续协同的综合性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5121万人,其中:有偿签约0.7914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0.1644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0833万人。

15.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给予差额补助;对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奖补五保机构运行维护经费;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人证》,一至四级的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定额护理补贴;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补偿后住院或门诊自付费用给予补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2019年,保障农村低保人数781人,特困人员供养300人,保障27名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对生活无着人员提供相应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769人,三、四级26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00人;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

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1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大病保险即时结算。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大便民利民;实现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

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2019年,参(续)保缴费人数17175万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当月养老金发放率100%。

19.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2019年,继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力度,扩大免疫规划接种剂次。计生特扶方面,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发放扶助金对象103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并发症家庭发放扶助金对象22人。

20.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等,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9年,继续对幼儿实行资助,对幼教进行培训。

2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

22.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发放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3.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文化站免费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

24.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2019年,新开工枞阳县永登圩永登二站、枞阳县工业园幕旗山站2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

25.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控制秸秆焚烧火点数,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26.民生保险。为城乡居民购买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定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27.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60周岁以上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8.妇幼疾病筛查工程。2019年,通过早发现,早干预,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2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宁救助。即对危险性评估在三级以上并被录入公安部《全国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报销后的合规费用予以救助。

二、工作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力度,切实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七有”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人为本、促进均等,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将民生工程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基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等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实施29项民生工程。要对照民生工程实施计划表,细化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分局要将民生工作放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结合财力状况,保障民生建设需要。要认真落实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民生工程资金及时申请、按时拨付。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的关键处,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地生根。

(三)强化精准实施。镇民生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各单位履行主体职责,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管控和序时调度,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提升实施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四)强化绩效考评。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巡查监督、接受审计检查、特邀监督员监督等作用,对照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第三方绩效评估评价、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建后管养。坚持民生工程建设、运行和管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完善落实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职责,进一步创新管养模式,确保项目管护落实到位。

(六)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把十九大精神贯彻与民生工程宣传全面、有机相结合。要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模式,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面推行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增强舆情意识、做好舆情回应,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为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