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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65-3/202006-0003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横埠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横埠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0088
横埠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4-07 15:59 来源:横埠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工作安排,我镇起草了《横埠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请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月19日上午10:00前反馈至镇党政办。
      联系电话:0562-2020088
      邮箱:995760640@qq.com

      附件:横埠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6日


横埠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中共枞阳县纪委《关于印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枞纪〔2020〕23号)和《关于印〈枞阳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财农村〔2020〕72号)文件精神,聚力精准施策,聚焦监管重点,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群众参与、确保稳定”的原则,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防治腐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安全、高效、完整,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治理重点

聚焦2019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集体经济合作社,下同)案件查处、信访举报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民主理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短板、管理盲区,特别是扶贫资产登记不实、底数不清、产权不明、处置不当,以及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等问题,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开展集中精准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白条顶库、贪污挪用等问题;收入没有及时足额入帐、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会计核算不及时、账簿不齐全等问题;违反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开支、虚列支出、重复报账,以及非生产性支出超标等问题;随意大额现金支付(重点是对公业务类、工程支出类、劳务用工类、补贴补助类、资产购置类等)、虚列往来款项占有集体资金,以及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实物和有关会议误工补贴等问题;擅自利用出借集体资金或对外投资谋取私利、占为己有等问题;侵占克扣、贪污私分农户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在发放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集体资产资源(含扶贫资产)登记不实、底数不清、账实不符、产权不明、处置不当,以及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和未按规定分类设置明细台账等问题;经营性资产资源长期出借、侵占私用、低价经营和处置、违规交易,以及合同履行不到位和在经营处置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民主决策、招标交易、预算编制、决算审核,以及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侵占私分项目资金等问题;未按招标交易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履行不到位、随意增加或压减合同内工程量、违反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以及利用项目支出转嫁村集体不合理不合规开支和在项目实施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民主理财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同流合污等问题;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公开未按规定要求执行,以及各级检查审计整改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以“村居组织自查自纠,镇级成立专班检查”的方式进行,从2020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4月上旬)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横埠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

      (二)村居自查和镇级检查(至4月底)

    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审查账务、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座谈、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检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登记,建立问题清单,狠抓整改纠正,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查处到位、资金追回到位、责任人员问责到位。各村(居)要认真撰写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建立专项治理台账,自查自纠报告(含附件)于4月30日前书面报送“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6月底前)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全面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短板、管理盲区,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扎牢管理制度的“笼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坚决防止边改边犯、屡查屡犯,持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县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对全面推进落实从严治 党要求、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又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纠正错误、锻炼党性的机会,检视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不遗漏、不遮掩,坚决杜绝“零报告”。对在自查自纠中工作不力,问题隐瞒不报,被上级检查发现的将通报批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