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横埠镇农村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横埠镇农村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地址:枞阳县横埠镇政府党政办,电话:0562-2020088;
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2-2020088;
联系人:周池生,联系方式:13966912891。
附:《横埠镇农村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横埠镇农村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
排查“回头看”整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我镇农村4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彻底消除农村4类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农村4类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对象:对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4类房屋开展再排查工作。
2、整治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整治措施: 镇、村建立农村4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并形成一户一档整治过程资料,规范档案信息管理。
4、整治验收:整治完成后,镇将组织安监、市场管理国土资源、农管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落实责任、验收合格后、报请县级验收。
三、保障措施
1、责任分工:横埠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由建设办牵头,联合安监办、市场监管所、国土资源、农办、村负责同志,督促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2、保障措施:产权人如果不按要求开展整治的,将联合各部门协作执行、如:停止经营活动、经营权的撤销、查处等方式:
3.技术保障:整改按照第三方鉴定机构和镇建设所共同
研定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过程中建设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与质量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期间,建设办、安监办不定期到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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