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埠镇2020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做好我镇2020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重点时段实施秸秆禁烧,以镇区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目标,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焚烧秸秆。进一步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力争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三、重点区域:
全镇区域内以铜安路两侧、合铜公路两侧、滨河大道和汤谋公路两侧各5公里以内的区域,各村(社区)道路沿线1公里以内的区域等,并在饮用水源地、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设为禁烧重点防火区域。
四、工作重点
(一)动员部署工作
根据省、市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制定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召开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全面分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镇、村(社区)、组干部包保区域田块、地块工作责任制;建立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禁烧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督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并组织秸秆机械还田和离田收储等综合利用,镇秸秆禁烧巡查组将不定期到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督查,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总结考核工作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认真总结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镇禁烧办将结合平时督查组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村(社区)级综合目标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政办、生态环境所、安监办、财政所、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所,并组建巡查组和应急分队,主要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和巡查、督查、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建村(社区)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出现火情,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置灭火。
(二)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包保村(社区)科干、村(社区)书记、主任是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片村(社区)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将包保工作层层分解到片、组到地块,努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
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到村(社区)组、农户,要将镇“关于夏、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致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农户手中,做到人人知晓,户户皆知。镇生态环境所将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及时报道禁烧和利用工作中的积极做法和措施,对随意焚烧秸秆行为、禁烧、利用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曝光、问责。
(四)加强巡查督查
在油菜、小麦和水稻收割高峰时段,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每日要安排不少于6人以上的巡逻队,并由一名村(社区)干部带队,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实行全天候巡查和值班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镇政府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020088。秸秆禁烧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民组的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镇秸秆禁烧巡查组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实地、全程督查和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推进秸秆利用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大户示范、重点推广等措施,开展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普及。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一、要建立秸秆收储集中堆放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安排专门的收储队伍,根据村(社区)级规模大小,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安排6-10人,运送收储地块和田块秸秆。二、明确秸秆收储堆放要求。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择堆放地点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能够符合交通便利、远离饮用水源、远离火源、远离高压电线路、远离人员密集场所。三、加强秸秆堆放管理,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堆放点的防火安全,防范火灾隐患。
(六)完善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秸秆禁烧期间实行“日报制”,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每日下午5∶00前,将当日巡查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及时汇总后上报县禁烧办公室。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我镇将纳入村(社区)级年度目标考核,对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禁烧工作零火点的村,年终考核加10分,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及时、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县和镇巡查组发现火点的和被卫星监测到火点的或发生大面积焚烧行为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我镇将按照县文件相关纪律要求倒查责任,对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包保责任人责任,对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