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20年全县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
主题:2020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单位:枞阳县统计局
发布人:县统计局局长 蔡劲松
时间:2020年01月29日
发布地点:局机关会议室
实录:
(通稿):
2020年,是枞阳发展史上极其重要、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打赢了一场场刻骨铭心的战役,收获了一批批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向前跨出了新的一大步。
初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6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2%。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8.1%;上半年同比增长1.1%,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9.1%;前三季度同比增长2.1%,其中三季度同比增长4.0%;全年同比增长3.2%,其中四季度同比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1亿元,同比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41.3亿元,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96.8亿元,同比增长1.7%。
一、粮食生产基本稳定,畜牧业较快恢复。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1.91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粮食产量42.07万吨,实现十七连丰。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6.7%和4.3%。四季度末,生猪存栏8.7万头,增长4.9%,其中能繁母猪增长26.5%;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9万吨,降幅较上半年有所收窄,禽蛋产量1.6万吨,同比增长6.8%。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企业效益继续改善。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2.6%,比上半年快11.9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1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大中型企业总产值增长6.5%,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2%,股份制企业增长12.5%;从工业门类看,采矿业总产值下降8.7%,制造业增长13.0%;从企业投入来看,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31.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1亿元,同比下降3.1%,比上半年收窄0.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自6月份以来连续7个月缩小,12月末降至15户。
三、服务业持续复苏,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其中,现代服务业中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1-11月,规上和省重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0%。
四、固定资产投资回升,技改投资表现亮眼,社会领域投资增长较快。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5%,比上半年加快3.5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81.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0.9%,其中工业投资增长0.9%,技改投资增长16.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7.1%。社会领域投资继续加强,其中教育投资增长183.8%,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178.1%。民间投资增长6.2%,不断稳步增长。
五、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回升,建筑业快速增长。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8.8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2位。全年建筑业总产值21.9亿元,同比增长24.9%,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0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1位。
六、市场销售持续转好,电商成为消费新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5亿元,同比增长2.9%,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8%。1-12月份,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1.6亿元,同比增长2.8%,增幅较1-11月提升2.2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35.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7%,中西药品类增长82%,化妆品类增长2.7%。今年全年商业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达1.52亿,占限上单位商品销售的14.3%,同比增幅达81.4%,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销售6.9个百分点。
七、财政收入实现增长,金融存贷款增加较多。全年财政收入18.1亿元,同比增长9.5%。财政支出46.7亿元,同比增长21.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支出分别增长4.0%、36.3%和95.0%。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57.2亿元,同比增长10.2%;余额比年初增加42.3亿元,同比多增27.3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193.4亿元,增长17.1%;余额比年初增加28.2亿元,同比多增7.7亿元。
八、产业转型成效显著,新动能增长强劲。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40.1%,比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高27.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4%,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高9.4个百分点。市场销售中,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增长81.4%。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6.9%,快于全部投资14.4个百分点。
九、居民收入稳定增加,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433元,同比增长7.9%,比全省和全市高出1.5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43元,首次突破3万元大关,同比增长5.4%,高出全省0.3个百分点,高出全市0.5个百分点;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28元,同比增长8.4%,高出全省0.6个百分点,高出全市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2.054:1,与上年的2.111:1相比,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基本核算方法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基本概念、口径范围上一致,但核算的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受基础资料的限制,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主要采用相关指标推算。
(3)三次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其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季度收入数据不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年度收入数据包括。
(8)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数据来源于县财政局,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县人行,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县国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