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坛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根据《枞阳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枞阳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脱指〔2018〕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基本要求,完善“四严”“四单”“四覆盖”和“一结双包”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较真碰硬整治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治理目标
聚焦镇村责任主体,通过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细则》取得的成果。
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方面
1.对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领会把握不深刻,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进行安排部署。
2.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我镇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众多的现状认识不到位,全力攻坚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方面
5.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驻村科干和镇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和村分片干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6.对“四严”要求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源头严把、过程严控、验收严格、纪律严厉,影响工作落实。
7.对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未制定或没有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力,政策措施无法及时落地见效。
8.主动作为不够,在推进脱贫攻坚中被动应付、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对贫困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办理或解决,造成不良影响,降低群众满意度。
9.对本地本部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要求不严、管理不力,管辖范围内扶贫作风问题突出。
10.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包村单位和村党组织、村委会研究扶贫工作较少,主要负责人、分片村干入户较少,对分片情况掌握不清。
11.镇纪委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主动办案少,问责处理偏轻;村“两委”谋划落实扶贫工作不深入、不具体。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12.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搞“大包大揽”,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3.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存在失职渎职、欺上瞒下、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4.扶贫资金监督问责工作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15.对项目库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入库项目论证不充分,方案不科学,没有坚持自下而上,没有真正履行“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没有做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存在“资金等项目”现象。
16.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随意变更现象,推进缓慢,质量不符合要求,资金结算手续不全,没有真正发挥效益。
(四)精准识别方面
17.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识别贫困人口,存在评议不规范、走过场,宣传发动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现象。
18.贫困人口识别“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五)精准施策方面
19.行业扶贫政策措施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操作性不强,落实落地不够。
20.扶贫政策聚焦精准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落实效果不明显。
21.产业扶贫措施单一,注重发展当前能够脱贫越线的短、平、快的特色种养殖等项目,缺乏长远谋划,电商、乡村旅游等成长性强的项目或新兴业态发展不充分;“四带一自”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不强。
22.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来源单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方面短板明显,欠账较多。
(六)精准帮扶方面
23.“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和“百企帮百村”工作推进不力,不能紧密结合扶贫工作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24.对驻村帮扶工作不够重视,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
25.帮扶措施不平衡,对一般农户特别是“边缘户”关注度不够,未能统筹兼顾好非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
26.帮扶联系人走访结对贫困户次数较少,每次走访入户时间较少,没有真正落实“说自己、听诉求、讲政策、查资料、核手册、算收入、看实情、帮脱贫”的帮扶要求。
27.驻村帮扶干部自身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扶贫政策及村情民情基本情况不熟悉,未能严格遵守驻村管理制度,存在“挂名走读”、“两头跑两头忙”现象。
28.不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简单送钱送物,对贫困户大包大揽,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脱贫成效不可持续。
29.在帮扶工作中有平均主义倾向,变相搞“大水漫灌”,导致深度贫困群众获得帮扶力度不足。
(七)精准脱贫方面
30.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31.村出列、户脱贫未能严格标准,没有做到“应退尽退”,户脱贫“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存在走过场现象。
32.对“四不一稳”要求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没有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存在一脱了之或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八)考核督查方面
33.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没有做到准确客观评价工作实绩。
34.督查内容不精细,标准不严格,针对性不强,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甚至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35.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
36.在迎接督查考评中弄虚作假,或干扰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工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3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督促指导不够,对政策执行情况不了解、不关注,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38.对扶贫工作指导不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
(九)基础工作方面
39.政策宣传解释不够,贫困群众对有关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只熟悉自己享受的政策措施,对自己不享受的扶贫政策了解不深入甚至不知晓,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
40.对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不重视,对有关数据采集、录入、修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不高。
41.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村级档案资料尤其是项目类档案资料缺失,《扶贫手册》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及时,信息不准确,没有做到在贫困户家中填写,没有做到《扶贫手册》、信息系统数据及贫困户实际情况三方面内容相一致。
(十)其他方面
42.落实扶贫政策存在假公济私、优亲厚友,想方设法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
43.行动少、落实差,满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机械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以文件贯彻文件,没有实质贯彻落实举措。
44.不考虑客观实际,以打造亮点代替整体工作,或者违背群众意愿,搞强迫命令、“一刀切”。
45.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对基层实情掌握不清,不了解真实民情民意,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上旬)。制定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要求,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4月下旬)。各村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进自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检查(4月下旬至6月)。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认真梳理并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升(7月至9月)。全面总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已解决的问题要严格防范反弹,尚未清除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
(五)常态治理(10月起)。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推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在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讲清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宣传介绍精准扶贫典型经验做法,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方式,通过深入贫困户、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把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备案制度,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扶贫项目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不断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建立扶贫站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好大数据作用。
(六)提升帮扶实效。进一步细化实化“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和“百企帮百村”工作举措,完善社会扶贫机制,切实提升帮扶工作实效。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严格日常管理考核,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七)加强问题查处。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沟通联系、强化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对发现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建立举报追查制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追查到底。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形成持续威慑。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村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具体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亲自统筹安排部署,镇党政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形成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头雁效应”,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注重挖掘、宣传扶贫领域的先进典型,全面、立体、生动地讲好脱贫攻坚故事。着力健全涉贫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正面回应涉贫事件,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切实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