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可以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期和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根据国家和省、市发改委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
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发展的内涵和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县“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四个枞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总体上要突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突出体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迈出更大步伐的新要求。在制定发展目标任务时,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充分衔接,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四个枞阳”建设的战略部署,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高度融合,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二是突出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把改革作为规划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落实好、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三是突出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在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主导产业、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新思路和硬举措,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推动我县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四是突出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显著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五是突出体现以项目为支撑的要求。重点谋划一批转方式、调结构、管长远、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项目,并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市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强化宽广的视野和深远的谋划原则,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诠释小康社会目标,体现“四个枞阳”建设内涵。二是坚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原则。明确规划编制范围,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找准规划功能定位,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向,绝不代替市场发挥作用;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强化规划审批,通过规划有效引导和调控市场主体的行为。三是坚持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原则。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实事求是地设置目标。四是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原则。发挥好各地各部门规划系统的力量,充分借助外力,利用现代信息平台,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原则。要把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真正体现“经济发展要适应新常态”。六是坚持总体规划引领原则。“十三五”规划是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乡镇规划等内容组成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是整个规划体系的核心,内容上要体现综合性,作用上要体现导向性,各专项规划、乡镇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配套。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主要任务。根据县域中长期规划编制实际,我县“十三五”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具体规划任务见附件一)。
1.编制总体规划。全县“十三五”总体规划是指《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全县各专项规划、乡镇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一些重大问题展望到2025年和2030年。总体规划由县发改委组织编制,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布。
2.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以根据需要展望到2025年和2030年。各专项规划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规划初稿要在2015年6月底前形成,并报送县发改委。专项规划由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3.编制乡镇规划。乡镇规划由各乡镇政府编制。乡镇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努力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规划编制可突出1-2个重点,围绕重点制定规划,并且力争在五年内使规划变成现实。乡镇规划初稿要在2015年6月底前形成,并送县发改委。乡镇规划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4年7月到2014年12月底,形成起草规划基本思路阶段。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回头看”,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规划重大前期课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四个枞阳”建设,确定一批关系未来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于11月底前形成报告报县政府并送至县发改委。(有关重点研究课题见附件二)。认真谋划“十三五”重点项目,要认真填写县“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附件三),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中旬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汇总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市发改委,以利争取纳入国家、省市规划。(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5733009,联系邮箱:xq5916@163.com)。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从2015年1月到6月底,研究起草规划纲要基本框架阶段。继续深化重大课题研究,明确发展定位、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委托专业研究单位着手编制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开展为“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形成各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从2015年7月到12月底,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阶段。组织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做好与国家和省、市规划纲要的纵向对接以及与周边相关地区规划的横向衔接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
附件一
枞阳县“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表
一、总体规划
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发改委)。
二、专项规划
1.枞阳县“十三五”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经济开发区编制);
2.枞阳县“十三五”工业(含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县经信委编制);
3.枞阳县“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含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县农委编制);
4.枞阳县“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委编制);
5.枞阳县“十三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县住建局编制);
6.枞阳县“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县交运局编制);
7.枞阳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县水利局编制);
8.枞阳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县环保局编制);
9.枞阳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县旅游局编制);
10.枞阳县“十三五”土地管理、利用开发及矿产资源管理、利用规划(县国土局编制);
11.枞阳县“十三五”商业外贸发展规划(县商务局编制);
12.枞阳县“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县人民银行编制);
13.枞阳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县扶贫办编制);
14.枞阳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县林业局编制);
15.枞阳县“十三五”水产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县水产局编制);
16.枞阳县“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县科技局编制);
17.枞阳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县教育局编制);
18.枞阳县“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卫生局编制);
19.枞阳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县人社局编制);
20.枞阳县“十三五”文化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县文广新局编制);
21.枞阳县“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县体育局编制);
22.枞阳县“十三五”人口计生发展规划(县人口计生委编制)
23.枞阳县“十三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县妇联编制)
24.枞阳县“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县供电公司编制);
25.枞阳县“十三五”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县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编制)。
(三)乡镇规划
枞阳县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由各乡镇负责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