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2.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要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3.加强联合接待中心接访。强化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群众来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接访力度。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随接随交,不断加强督办,妥善处理好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
4.安排专人驻县政府接劝。派专人驻县政府应急办,发生群众上访,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将信访群众引导到县信访局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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