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长江保护法的工作要求,根据《铜陵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铜司〔2021〕8号),决定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清理。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长江保护法规定以及中央有关精神的,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对存在“打架”的规定抓紧进行修改,对存在“空白”的制度进行补充,确保与上位法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目前,该专项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共梳理规范性文件56件,未发现与长江保护法规定及其精神相冲突的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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