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企10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主动履职,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基础性作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推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企10条措施,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零接触”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1.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3.对因疫导致生活、经营困难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范围。
4.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5.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途径,采取“互联网+”模式,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网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实现工作日期间24小时全天候服务。
6.通过网络宣传公证在涉及民商事、涉外等事顶上的作用,了解掌握办理各类公证的办证指南及申办流程。为急需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线上公证法律服务,可通过在线预约功能提前预约。
7.各公证处应及时为企业和公民办理以下公证:一是事实类公证,如对于“航班取消证明”“物流运输限制证明”“列车停运证明”“道路交通管制证明”“企业延迟复工证明”“医院隔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社区街道隔离证明”等。二是文书类公证,如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因员工被隔离等导致合同无法及时履行等情况发生,可出具一份《不可抗力声明》,企业或企业代表在声明书上签名或盖公章,公证机构对于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进行公证。三是保全证据公证,如对于政府、航空公司等向社会在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文件,公证机构可以对此出具网页保全证据公证书。
8.调整司法鉴定工作方式。依据司法鉴定服务指引,通过网络、热线等形式组织开展相关疫情鉴定咨询。紧急情况急需现场服务的,可先线上预约,再前往现场。为涉及司法鉴定的医患纠纷,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9.积极解决因疫情原因导致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仲裁案件纠纷。
10.对因疫情导致生活、经营困难的自然人、企业申请的仲裁案件,经审查,对仲裁费用予以一定额度的缓交。
铜陵市司法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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