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1708-00325 | 组配分类: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 | 县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名称: | 枞阳县安监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8-02-20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2029601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6]11号)及《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2016〕15号)等文件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二)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对全县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运输除外)和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除外)等生产经营行业进行直接安全生产监管。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县编办备案,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见附件2)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见附件3)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随时执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任务。
随时执法是指不采用随机抽查,也不采取计划安排的临时的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举报反映问题的;2.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的;3.上级交办应查处的;4.有关部门要求协查或联合执法的;5.立案查处的;6.企业报告要求查处的。
定期检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特点,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见附件2)。
不定期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该方式在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接的情形下使用。不定期抽查频次为:每年1次,且全年不超过2次,覆盖面为60%。主要对象: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随时执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对同一个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牵头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根据条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有条件的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方式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各科室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科室制定。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六)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要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钱育雄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周志、周桃飞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及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正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枞阳县安全监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附件3:枞阳县安全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枞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0日
附件1 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1页,共5页)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对象 | 抽查 方式 | 备注 |
1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1.随时执法
2.定期检查
3.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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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是否尽责? | 《安全生产法》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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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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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 《安全生产法》第2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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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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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 《安全生产法》第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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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资格? | 《安全生产法》第2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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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落实项目建设安全“三同时”的要求? | 《安全生产法》第2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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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较大危险场所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 《安全生产法》第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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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安全生产法》第3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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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安全生产法》第29条 | 矿山 金属冶炼 危险物品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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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是否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法》第36条 | 危险物品行业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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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2页,共5页)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对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3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 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 《安全生产法》第37条 | 核定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 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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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是否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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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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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危险物品的车间与生活区是否分开,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安全生产法》第39条 | 危险物品企业 | 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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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告知员工? | 《安全生产法》第41条 |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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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安全生产法》第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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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安全生产法》第4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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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安全生产法》第4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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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安全生产法》第7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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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 《安全生产法》第79条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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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3页,共5页)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对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23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是否按规定报告? | 《安全生产法》第80条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 随时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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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安全生产法》第103条 |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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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 1.随时执法 2.定期检查 3.不定期抽查 | 运输、焰火晚会燃放由公安部门监管 |
26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具备许可条件?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 1.定期检查 2.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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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是否具备许可条件?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18条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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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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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是否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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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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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4页,共5页)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对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31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2条) | 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 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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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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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是否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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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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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是否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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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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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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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枞阳县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5页,共5页)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 对象 | 抽查方式 | 备注 |
38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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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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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是否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7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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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0条)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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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矿山企业、危化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2条 | 矿山企业、危化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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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企业是否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13条 | 矿山企业、危化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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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枞阳县安全生产执法分类检查对象名录库
(随时执法类)
序号 | 抽查 方式 及频次 | 对象 类别 | 对象名录 | 备注 |
1 | 随时 | 1.举报反映问题的; | 所有生产经营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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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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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上级交办应检查或查处的; |
| ||
4 | 4.有关部门要求协查或联合执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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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立案查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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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企业报告要求查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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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枞阳县安全生产执法分类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1页,共4页
序号 | 抽查 方式 及频次 | 对象 类别 | 对象名录 | 备注 |
1 | 定期检查A类
每月1次,且全年不超过12次 | 1.非煤露天矿山(11家) | 枞阳县莲湖兴达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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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枞阳县官埠桥镇继光村石子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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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枞阳县会宫乡栏桥建筑石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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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枞阳县乐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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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枞阳县钱铺乡断腰岭石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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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枞阳县汇鑫昌盛矿业公司白湖乡柒家院玄武岩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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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枞阳县茅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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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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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枞阳县名山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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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枞阳县金磊玄武岩采石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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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枞阳县九鼎玄武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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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非煤地下矿山(11家)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虎栈铜矿一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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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虎栈铜矿二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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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井边外围一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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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井边外围二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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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井边外围三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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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井边外围四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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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枞阳县钱铺矿业公司井边外围麻黄塘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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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枞阳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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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庆长投矿业有限公司牛头山铜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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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徽省枞阳县天头山铜金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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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枞阳县金阳矿业有限公司王庄铜金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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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3.尾矿库 (14座) | 安徽省枞阳县天头山铜矿金矿烧坦洼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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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枞阳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佘家凹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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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枞阳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梅冲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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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枞阳县新强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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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安庆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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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枞阳县金宜有限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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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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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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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枞阳县井边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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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枞阳县良友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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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枞阳县虹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排形山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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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安庆长投矿业公司牛头山铜矿牛头山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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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枞阳县枞铜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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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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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枞阳县安全生产执法分类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2页,共4页
序号 | 抽查方式 及频次 | 对象 类别 | 对象名录 | 备注 |
37 | 定期检查B类 每季度1次,且全年不超过4次 |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家) | 安徽苏邦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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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枞阳县美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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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5.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 | 枞阳县土产杂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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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定期检查C类
每半年1次,且全年不超过2次 | 6.加油站。 (34家) | 中石化枞阳二里岗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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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中石化庐铜高速周潭服务区加油北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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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中石化庐铜高速周潭服务区加油南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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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石化枞阳官桥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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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中石化枞阳牛集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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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中石化枞阳横埠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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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中石化枞阳陈瑶湖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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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中石化枞阳周潭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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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中石化枞阳渡江路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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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中石化枞阳长安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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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石化枞阳老城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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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中石油枞阳桥北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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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中石油枞阳官塘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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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中石油枞阳麒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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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中石油枞阳义津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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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中石油枞阳官桥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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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中石油枞阳汤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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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枞阳县蒲东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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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枞阳县谋道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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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枞阳县老洲企业供销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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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枞阳县ou山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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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枞阳县汤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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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枞阳县明星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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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枞阳县钱桥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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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枞阳县周潭镇周澄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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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枞阳县ou山供销加油站 |
| ||
66 | 枞阳县会宫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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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枞阳县金海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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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枞阳县兴湾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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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枞阳县城北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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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安庆运通公司枞阳和平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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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枞阳县雨坛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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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枞阳县项铺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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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横埠亚孚石化加油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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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枞阳县安全生产执法分类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3页,共4页
序号 | 抽查 方式 及频次 | 对象 类别 | 对象名录 | 备注 |
74 | 定期检查C类
每半年1次,且全年不超过2次 | 7.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大户(21家); | 枞阳县陈卫月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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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枞阳县汤沟镇国辉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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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枞阳县老洲镇桥北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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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枞阳县陈瑶湖镇红星花炮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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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枞阳县周潭镇元旦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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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枞阳县横埠镇钱正学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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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枞阳县钱铺乡志华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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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钱桥镇钱桥平凡烟花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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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枞阳县麒麟镇大庆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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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枞阳县陈卫月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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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枞阳县汤沟镇国辉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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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枞阳县老洲镇桥北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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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枞阳县义津镇诚信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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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枞阳县白湖乡孙小红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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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枞阳县浮山镇东如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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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枞阳县白梅乡汪文斌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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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枞阳县金社乡枫冲烟花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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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枞阳县项铺镇选祥烟花爆竹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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