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项目用地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枞阳县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土地预审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建设用地预审办法》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符合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二、项目用地选址位于枞阳镇旗山社区境内,枞阳县人民医院北侧,拟用地面积25482平方米,其中占用农用地4225平方米(林地1425平方米,水塘2800平方米),建设用地21257平方米(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集约利用原则。
待项目正式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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