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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领导解读】《“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扶持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7-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81
【领导解读】《“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6 15:22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旅游局局长查乐乐:《“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扶持政策》的扶持对象为自文件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县范围内成功申报“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的经营单位。本扶持政策所称“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是指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院落,结合本土文化、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等生产活动,依法持照经营,为游客提供住宿(可包含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

      扶持内容包括资金扶持。经验收合格后,按2000元/床位补助;贫困户创业经营民宿客栈的,经验收合格后,额外增加1000元/床位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批发放,验收合格后发放一半奖励资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规范经营满一年且无安全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发生,再发放剩余补助资金。技能扶持。每年针对乡村民宿发展需求,邀请专业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并组织经营者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乡村民宿建设发展理念,拓宽经营思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乡村民宿服务水平的提升。金融扶持。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务需求,制定“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担保授信办法,给予每户一定的授信额度,积极为经营户提供金融支持。行业扶持。对验收合格的“大美枞阳·民宿客栈”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成立“枞阳县民宿客栈协会”,对示范户加入协会,并统一利用协会称号,规范使用统一标准设施的,额外补助2000元/户,促进民宿客栈规范经营、提档升级。

奖励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由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组织统一申报。企业化。依法注册登记,依法持证经营。信息化。无线wifi全覆盖,实现线上销售。标准化。每个客房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基本设施。特色化。建筑装修和室内陈设等要体现枞阳地方文化风格,提供枞阳地方特色美食(包含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经村(居)委会推荐,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乡镇组织初审合格后报县旅游局组织验收。

(解读人:枞阳县旅游局局长 查乐乐)

解读负责人:查乐乐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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