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开发区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61号)精神,结合枞阳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确定发展方向与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先行先试”示范效应,实施“双招双引”工程,着力提升园区吸引力、培育内生力、强化保障力、厚植创造力、保持生命力,实现园区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先发优势,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提高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坚持协同发展,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优势,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制。统筹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主动融入“拥江发展”战略,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提升发展水平。
坚持产城一体,特色发展。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注重构建以产兴城、产城融合、产城优化整合的格局,打造以新型材料、先进制造和纺织服装三大产业为主导、多种产业集聚的特色园区。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3、发展方向与目标。明确发展方向,按照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的总目标,将枞阳经开区积极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争创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三年内,园区规上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7%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每年至少引进10个亿元项目,2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二、坚定“项目立园”,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狠抓招商引资工作。
4、狠抓重大项目,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按照“重大项目—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梯次推进思路,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型材料、先进制造和高端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重点围绕高档家纺布、无纺布、品牌服装制造招商,打造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以金誉金属、诚易金属为核心企业,拉长补齐产业链,打造铝基新材料百亿元产业基地。利用横埠园汽车配件企业有一定的集聚基础,着力以江汽、比亚迪、江铃等大型企业为目标市场,增品种、提品质、做配套,打造汽车配件产业集群。以万华秸秆产业园为基础,充分利用东方造船等优质资源,致力打造绿色建材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发改委、经科委、招商局)
5、梳理优惠政策,创新招商方式。动态梳理普惠制政策“一本通”,完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流程,梳理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激励政策。招商引资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招商与市场化招商相结合转变,充分发挥第三方招商、平台招商、驻外招商的作用。加强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招商项目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6、实行招商项目全程代办制。经开区建立全程代办制,为投资单位项目的审批、审核等事项全程代办。(责任单位:县经开区)
三、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园区企业“调转促”。
7、实施“技改工程”。落实工业技改三年滚动计划,技改投资每年达到工业投资60%以上。大力支持园区纺织服装、先进制造和新型材料企业扩大投资、改造升级、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经科委、发改委、经开区)
8、开展“僵尸企业”化解专项行动。采取强力措施倒逼园区内过剩产能、低效产能、“僵尸企业”尽快实现整合、转型或退出。充分发挥县国厚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化作用,积极稳妥收购园区存量资产,化“僵尸企业”闲置资产为招商优质资源。(责任单位:县经科委、财政局、投金办、投发集团、国厚公司)
9、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制定灵活精准的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激励政策,着力支持外贸型企业发展,拓展园区企业进出口通道,解决外贸进出口环节的问题,加大外向型企业招引力度,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园区经济外向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招商局)
四、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园区创新能力。
10、加快建立创新体系。积极落实科技创新、“三重一创”等系列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推动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支持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完善梯级孵化体系,全方位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三年内,园区至少有1家以上国家级、3家以上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县经科委、经开区)
11、强化招才引智。制定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创新团队,引进高端人才。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园区企业申报专利和转化科技成果。采取第三方服务模式,引入专业团队,为园区企业“把脉问诊”,提供智力支撑。三年内,每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2个以上,至少设立1家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工作站,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科委、人社局、经开区)
12、大力营造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创新制度环境。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进驻园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优先在园区布局实施。(责任单位:县经科委、发改委)
13、加强企业职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职业院校组团深入园区与企业共同培养急需技能人才,为“枞阳制造”集聚人才资源。(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坚持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着力优化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14、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节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着力补短板,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城一体化。按照“产、城、景”一体的要求,开工建设桥港园、横埠园骨干道路及配套工程。全面整治提升园区环境。(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住建局)
15、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实施环境工程建设。建成横埠污水处理工程及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并投入运营。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谋划建设桥港园污水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发改委、住建局、)
16、完善平台功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智慧城市建设要求,逐年推进智慧智能园区建设,创新企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加快推进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园区功能的开放性、系统性、匹配性。(责任单位:县经科委、发改委、住建局、经开区)
六、着力完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在实体经济中的血脉作用。
17、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广泛吸引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等入驻园区。支持园区骨干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加强银企对接。(责任单位:县投金办、县人行、财政局、银监局)
18、发挥县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组建两支以上产业基金。采取“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投金办)
19、增强县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简化续贷过桥资金手续,提升周转次数,提高评估、审批效率,重点为园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投金办)
20、支持开发区建立融资平台。支持开发区组建“铜陵枞信实业投资公司”,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推行“产业+基金”模式,服务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投金办、经开区)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园区发展活力。
21、优化园区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按需设置内设机构。(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22、深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开发区管委会班子。在园区中层干部管理模式上先行先试,改革干部管理方式,打破身份界限,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人社局)
23、激活人力资源管理。安排各级干部到开发区任职、挂职、交流,在县经开区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对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实行灵活多样的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人社局)
2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和“减证便民”行动。赋予经开区县级相关管理职能。按照“依法、创新、效率”的原则和“办事不出经开区”的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在园区设有分支机构的,依法依规采取放权、授权、委托、职能延伸等方式,将本部门经济管理审批权限下放到分支机构,做到应放尽放。暂不能赋予的专属经济管理权限,由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服务前移,建立绿色通道,按期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等方式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编办、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
25、理顺园区市政设施管理关系。将园区相关市政设施管理职能剥离移交给县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管理,保障开发区精简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经开区)
八、促进要素保障,提升开发区保障能力。
26、保障用地供给。坚持科学合理、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优先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用地供给。鼓励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园区低效利用、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27、加大财政支持。将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安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重点投入。县财政每年协调不低于3亿元资金用于开发区建设,连续安排三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
九、坚持“管理服务并重”,以高效优质服务安商招商。
28、建立高效服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真正让企业有获得感。扎实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和“安商暖企”工作,充分发挥驻企服务人员在解决企业发展中实际问题的作用。(责任单位:县经科委)
29、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职能部门和中介组织收费,致力打造“收费洼地”。支持园区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推动大用户直供气试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科委、编办、法制局)
30、严把项目入园关。提升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安全生产刚性约束,提升园区招商项目的质量效益。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单位:县经科委、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
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31、制定对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分类设置指标权重进行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开发区进行年度考核。试行“档案封存,岗位竞聘”的科学高效管理模式,建立以按岗分配、按劳分配和按绩分配为主导的薪酬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人社局)
十一、强力推进落实。
32、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经开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定期研究园区重大问题。2018年组织开展“园区改革创新年”活动。
33、加大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对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支持、服务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上下联动、协调共进,形成了强大合力。县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细化措施,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全力推进。县经开区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各级各部门支持园区建设情况和服务园区企业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由县相关部门组织园区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专项督查,跟踪问效。
3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倡导敢闯敢干、勇于竞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开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35、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开发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