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田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局长;
姚尚龙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曹宗南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照祥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刘科本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齐美发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钱文泽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何新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查健彪、光杰、刘明、吴义桂、徐来斌、孙亚洲、汤学珍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盛井银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吴会祥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方晓珊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
唐闸贵同志的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卫国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局长职务;
方春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副局长职务;
盛井银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江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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