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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李田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枞政人〔2015〕2号
发布日期: 2015-07-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关于李田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田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局长;

姚尚龙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曹宗南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照祥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刘科本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齐美发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钱文泽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何新友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查健彪、光杰、刘明、吴义桂、徐来斌、孙亚洲、汤学珍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盛井银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吴会祥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方晓珊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

唐闸贵同志的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卫国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局长职务;

方春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局)副局长职务;

盛井银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江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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