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政府办> 建议提案办理>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205-00152 组配分类: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系统2022年度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系统2022年度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08:23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系统承办的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拟交办工作已结束,经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市政府系统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对照办理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及时登录铜陵市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理系统”)核对、签收、落实本单位的承办件(网址http://60.173.1.239:90/login.aspx)。主办单位涉及多个单位,排在首位的为首位分办单位,其他为分办单位(分办单位需参与面复工作)。分办、协办单位务必于610前将分办、协办意见书上传网上办理系统;主办(首位分办)单位务必于6月24日前汇总意见并形成答复意见上传网上办理系统送审,审核通过后及时面复领衔代表、委员;主办(首位分办)单位于730日前将答复件一式五份、见面回执单一式二份、办理“结果清单”一式两份、办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期,815前必须完成办理、面复工作。

二、办理责任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力度,切实把沟通协商作为必经环节,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办前先了解代表、委员的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做到先沟通后办理、不沟通不办理;办中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建议,做到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办后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

三、今年继续实行办理“清单”制度。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填报办理“责任清单”和办理“结果清单”(模板附后)。办理“责任清单”要明确每一件承办件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于513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并抄送市人大人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办理“结果清单”由牵头办理单位填报,概括代表、委员提出每条意见建议的办理结果。

四、办理期间,各办理责任单位至少报送3条办理信息(只有分办、协办任务的单位在办理期间至少报送1条办理信息)至市政府督查室电子邮箱d5880130@163.com

五、牵头办理单位、分办单位将非涉秘涉及隐私的办理结果在面复代表、委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并做好公开后的解读回应和正面引导工作。

    六、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将作为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