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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2-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安徽省财政厅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08 17:25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20201335号)规定,我省临时设立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附件:1.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3.安徽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