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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10-00264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安徽省财政厅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1-09-20 11:08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免征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公、珠澳小额贸易人员和深圳过境耕作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收费。现对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