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方面:稳步提高保障标准,从2020年7月起,我县低保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落实贫困人口低保渐退办法,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个月的低保金,目前纳入农村低保渐退期贫困人口共308户558人,主动退出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1户3人。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1936户186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320人,占比达77 %,发放资金827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稳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0年7月起,我县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839元/月。落实农村特困人员关爱帮扶政策,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立走访帮扶联系制度,与散居特困人员签订“1+1+1+1”服务协议,做到政策上落实、生活上关心、情感上抚慰。建立和完善全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制度,出台《枞阳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县18所乡镇中心敬老院完成消防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2所县域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院的改造任务,目前集中养护全失能特困人员52人。目前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共32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90人,占比达87%),发放供养资金2383万元。临时救助方面:实行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目前全县实施临时救助331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0人次155.9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61.5万元,防汛救灾期间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45万元,对因疫情、灾情影响等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应急救助53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2人次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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