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政办〔2022〕4号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需对列入《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的程序办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同时纳入县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枞阳县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枞阳临江产业园发展规划
县临江办
2
枞阳县“十四五”新基建发展规划
县发改委
3
枞阳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4
枞阳经开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
枞阳经开区管委会
5
枞阳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
6
生活垃圾分类
县城管执法局
7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8
枞阳县教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县教体局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监委,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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