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市监办〔2021〕21号
关于印发枞阳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
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县安委办部署要求,结合近期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自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意识,县局制定了《枞阳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3月24日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
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近期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自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近期我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 电梯。逐台检查电梯使用管理、维保、检验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排查垂直电梯尤其是电梯的机房温度、底坑积水、紧急报警电话、层门、轿门、光幕/触板、曳引轮及钢丝绳的磨损等情况。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尤其是防攀爬装置、防夹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停止装置及制动器等情况;检查停用电梯是否处于停用状态;电梯三角钥匙管理是否规范;电梯是否落实了已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每半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商场、宾馆、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乘客电梯,是否粘贴了安全使用警示标志,电梯的报警电话、警铃等是否有效;医院医用电梯是否有专人操作并持证上岗;餐梯是否由获证单位生产,是否逐层设置了安全防护门。
(二)压力容器。以长周期运行、大容积、高参数、超过使用年限、安全状况等级4级以上以及操作复杂的压力容器为重点;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监控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等环节是否完备;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安装安全联锁装置并有效运行。
(三) 起重机械。检查起重机械有无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修理、非法改造情况,是否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保护装置(限制器、制动器)和主要零部件(吊钩、钢丝绳、吊索具)等是否安全、可靠;G237项目、引江济淮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及安全管理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四) 锅炉。检查锅炉房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存在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和超期不检情况;是否建立锅炉房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是否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自查记录、水处理记录等;锅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是否齐全有效;锅炉水处理装置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按要求进行水质化验。
(五)气瓶。以液化石油气、氧气瓶和车用气瓶为重点;以是否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为主要内容。氧气瓶要突出漆色标志是否明显可辨识和瓶体、阀门上油污处理情况;车用气瓶要突出是否使用登记和定检;气瓶充装单位要突出是否有防止超装、混装的措施,严格执行充装前检查和充装后复验制度,充装现场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身份不明的气瓶。
(六)压力管道。以城市燃气管道、GC2以上工业管道为重点;检查是否检验和日常巡查巡检制度以及发生重大泄漏时应急措施的落实等;工业管道以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含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在线检验人员)持证、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的情况为主要内容。
(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检验,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全面检查,有无非法改造、修理情况,改造后是否进行首次检验,改造后铭牌是否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6月中旬,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实际确定本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宣传教育和动员部署,特别是要动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高安全隐患意识,主动加强对设备和人员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好自查自纠。
(二)督查检查阶段(2021年4月初至2021年5月底)
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集中执法、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根据安排配合安委会等部门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6月初至2021年6月中旬)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认真总结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形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表(附后)和总结材料(均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19日前报县局特设股。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隐患自查自改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总体要求,自觉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使用、管理特种设备,并做到“六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到位(设备持证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做好维护保养);检验把关到位(设备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应急救援到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安全投入到位(保证资金投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培训到位(参加并开展安全培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设备使用实际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重点自查: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情况和培训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以及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核销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对无法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必须主动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实施精准风险管控
提醒和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和安全技能意识,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
(三)严格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闭环管理
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分析研判贯穿全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基础上,有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督查督办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查处使用未经检验、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强化跟踪,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工作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到期仍未完成整改的,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查找原因、分析责任,研究制定切实可靠的解决措施方案。对屡次督促而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有力措施,采取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完毕,实现闭环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