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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专家解读】县财政局民生办唐义长:解读《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专家解读】县财政局民生办唐义长:解读《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5:59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

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出台了《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枞政〔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 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扎实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幸福美丽枞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意义重大。我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思路,听取民意、回应关切,梳理了民生重大部署,衔接了相关重点规划,组织开展公开征集活动,拟定了我县实施34民生工程有关通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及时广泛征求县直实施部门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送审稿报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请问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20年新增4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6项,继续实施25项,共实施34项民生工程。 

一是新增3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生缺陷防治、智慧健康建设和食品安全工程等4项。  

二是完善5项民生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化惠民工程等5项。  

三是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宁救助、社区管理服务提升工程和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补贴3项市级民生工程转为部门重点工作推进。

四是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25项民生工程。  

四、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20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知》提出了六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焦短板领域。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群体就业、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民生建设,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不留缺口。

(三)精准高效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过程管控,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积极提升实施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四)严格绩效考评。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估评价,积极构建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管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人大政协巡视、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民意调查等多层次督查监督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绩效。

(五)巩固建后管养。进一步完善落实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六)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民生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要履行主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要履行主体职责,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民心工程。

 

 解读负责人:唐义长   民生办主任
            咨询科室:民生办
            联系方式:321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