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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部门解读】《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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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1 11:23 来源:铜陵市政务公开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我市制定出台《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铜陵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决胜之年。根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指标要求,到2020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6%;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即PM2.5年均浓度低于4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重污染天数比例持续降低,较2015年下降25%以上,即少于5天,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任务。为实现以上目标,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我市实际情况,梳理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短板,针对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以及结构性、布局性环境污染较为突出等问题,通过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工作举措,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空气质量不断好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6日,安徽省大气办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市大气办立即组织开展本市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12日,书面征求了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等19个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共收到8家单位21条反馈意见,采纳10条,未采纳11条(见附件3)。3月18日,《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经市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会后,市大气办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7日,省大气办正式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3月31日,胡启生市长作出“此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为我市的具体工作任务,并纳入责任体系”的重要批示。市大气办对照全省重点工作任务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本市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正式制定《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81%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较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排5174吨、9240吨,均比2015年下降17.6%以上。

        五、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任务共有五项,分别是:

        一是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有: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VOCs 综合治理水平等五个方面。

        二是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包括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散煤治理、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持续深化锅炉综合整治等五个方面。

        三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包括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强化移动源执法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

        四是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等五个方面。

        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包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三个方面。

        六、创新举措

        《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在目标设定、治理举措、保障措施等章节内容,既充分体现国家以及省政府部署要求,又结合本地实际,聚焦我市主要大气环境矛盾,确保任务措施可达、可行、可操作,主要有以下特色和创新。

        一是全面细化攻坚任务。按照省级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突出“四大结构调整,两项重点支撑”任务,细化制定26项主要工作举措,各项举措均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和操作性。

        二是突出治理重点。紧密围绕我市工矿城市特点,加大重点工业类别治理力度,突出抓好钢铁行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提标改造,同时兼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进一步削减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是进一步发力新治理领域。全方位施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治理,配套制定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联动,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夯实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基础。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组织制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研究落实措施,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改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基础能力建设。督促县区(铜陵经开区)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以及应用水平,不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强化考核通报。建立全市县区(经开区)空气质量排名公开制度,每周通报国控子站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每月发布空气质量排名。强化重点任务调度,每月调度通报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进展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推动落实。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部署,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目标,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执法督查重点,常态化开展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八、下步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铜陵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实施《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任务措施,狠抓“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落实,持续推进铜陵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