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枞阳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枞政办秘〔2021〕67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枞阳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本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加强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防范露天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强化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确保我县重点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文件起草过程
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去年秸秆禁烧工作基础上,并结合我县今年环保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枞阳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意见,经修改,最终形成了《枞阳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政府第94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6日以县政府办枞政办秘〔2021〕67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采取疏堵并举,全面实行“全县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烧,促进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主要任务
一、实行全时段禁烧。 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为全年,重点禁烧管控期间5月上旬至7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乡镇(经开区)为主、村(居)落实、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在重点禁烧管控期间,全天候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
三、规模经营户管控。乡镇(经开区)、村(居)要与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包保落实。
四、落实承诺联保。乡镇(经开区)要督促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六、创新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强化网格三级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及责任。规模经营户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包保落实。
(二)强化督查巡查。全县成立5个禁烧工作督查组,在重点禁烧管控阶段每天都要开展包保区域巡查督查,非全面禁烧阶段,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督查。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经开区)组建应急分队,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器械装备,随时处置较大面积秸秆焚烧。组建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实行县干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包保制度。
(二)加大舆论宣传。各乡镇要采取固定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应急广播循环播放宣传、发放禁烧通告和一封信(发放到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重点禁烧时段电视台要播放滚动字幕。
(三)严格焚烧查处。实行“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焚烧当事人并追究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秸秆焚烧行为的举报,经县禁烧办和所在乡镇政府现场核实后,按照被举报对象行政处罚金额1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按最高奖励计算,不重复计奖。
(五)加强秸秆收储力度。强化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工作,对重点区域的农作物秸秆全面收储,做到应收尽收。
(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强化行政问责。对禁烧不力的,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电视曝光、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扣减工作经费、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等措施。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股室:管理股
联系方式:0562-321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