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战,我县制定出台《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决胜之年。根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关指标要求,到2020年,我县2020年,全县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2.6%和21.5%。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
为实现以上目标,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工作举措,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县空气质量不断好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加快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县大气办今年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起草准备工作,在《铜陵市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出台后,县大气办立即根据铜陵市实施方案对我县方案进行修正,并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会后,县大气办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我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聚焦“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全县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2.6%和21.5%;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共有五项,分别是:
一是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有: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VOCs 综合治理水平等五个方面。
二是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包括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散煤治理、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持续深化锅炉综合整治等五个方面。
三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包括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强化移动源执法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等五个方面。
四是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等五个方面。
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包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三个方面。
六、创新举措
一是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加快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落实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对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编制“一厂一策”方案。
二是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全方位施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治理,配套制定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联动机制。
七、保障措施
方案在强化责任落实、政策支持、信息公开、执法监督四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各乡镇(经开区)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全面保障了方案的实施,确保我县“十三五”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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