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请大家在3月31日之前完善社区矫正“五类数据”(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并完成数据对接。为做好数据同步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3月31日前完善社区矫正“五类数据”,重点是社区矫正对象数据。2. 各司法所通过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进行录入和完善,同步状态显示“同步成功”即为完成,“同步失败”点击字样查看同步失败原因。
枞阳县社区矫正大队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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