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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01-2/202112-00046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疫情防控预警信息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疫情防控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21-12-16 11:49 来源:健康铜都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当前,国外疫情高发,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病例。12月15日晚我省宿州市通报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铜陵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一、对近期有浙江省绍兴市(特别是上虞区)、宁波市、杭州市,以及我省宿州市埇桥区等有中高风险地区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向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省外来(回)铜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铜后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由社区落实14天健康监测。


  三、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