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成效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7.9ug/m3,同比下降27.1%;PM10平均浓度为60.0ug/m3,同比下降32.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8%,同比增加24天。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00%。地表水枞阳大闸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优于或保持稳定达标,2020年1-5月累计获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50万元。
二、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重点实施枞阳海螺公司脱硝工程升级改造,安徽新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枞阳县大众浴场休闲中心、枞阳县维多利亚温泉浴场等3家燃煤锅炉整治项目,推进实施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枞阳县柴油车尾气治理工作方案》和《枞阳县高排放柴油车尾气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开展冬季和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狠抓“五控”(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措施落实,完成铜陵市丹青陶瓷有限公司等6家琉璃瓦企业工业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全县国三柴油车共317台,目前已淘汰113台、治理46台,实施进度高于全市20个百分点。积极开展第三方激光雷达观测及移动检测走航,深入推进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整改问题29个,主要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整治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进2019-2020年省大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涉及全县46个点位问题,已整改41个,完成率89.1%,剩余5个琉璃瓦行业防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已督促企业停产整治。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涉水单位重点监管,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枞阳县联润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排查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现场指导粪污无害化处理。组建安徽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体化推进枞阳县乡镇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工作,致力打造污水治理“枞阳模式”。目前全县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8个乡镇设备安装已完成,2个乡镇设备正在安装,其他乡镇设备安装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聚力攻坚,强力推进1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横埠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已提升至1200吨/日,COD浓度明显提高。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实施1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个,10个项目正在设计或招标。
(四)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净土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排查整治全县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会同资质机构编制全县3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调查方案、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并出具调查报告。配合第三方机构推进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和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项目申报。狠抓“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实施枞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枞阳秸秆沼气工程并网发电和枞阳海螺公司生物质替代燃料技术改造等项目,着力实施安徽玉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万吨PVC防水革边角料项目,开展尾砂综合利用6家。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全县危险废物申报企业23家,完成建筑陶瓷制造项目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和煤焦油跨省转移处置审查2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申报19家,2020年1月1日至6月21日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总量77.05吨,其中非疫情量71.64吨,疫情量5.41吨。
(五)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进“5+22+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全县问题5个、已整改完成2个;22个年度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0个,省市下达的2020年第五批3个“N”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调度推进省环保督察未销号信访件整改工作,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共计142件,已整改销号139件,正在推进剩余3件整改工作。
(六)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19个;大力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现场帮扶等方式指导服务复工复产企业10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检查,其中县城区域每月1次,其它划定保护区的乡镇每季度1次;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立案查处2起;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完成32家企业(重点污染源4家、特殊污染源14家和一般污染源14家)现场监察,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3份,调查询问笔录12份,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下达环境监察意见通知书14份,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起,其中移送县公安局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起,累计罚款24.95万元。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80件,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结案率100%。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完成全部清理整顿类排污单位申报登记171家,发证登记类排污单位896家已完成登记完成率60%以上、发证完成率40%以上。完成6家省控重点排污单位2019年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35家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失信信息修复工作。
(七)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完成第二自动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和移交工作,按要求做好大气环境降尘监测工作,1月份全省排名并列第一、2月份并列第三。完成了白荡湖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4个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以及县内6个主要河流湖泊等水系地表水常规监测。出具执法监测报告7份。完成全县26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采样监测与上报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有待加强。由于历史欠账、工程复杂以及资金需求大原因,存在设计施工安装等问题较多,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及入河排污口建设滞后,预期处理效果较差。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较慢,存在整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成效不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与上级部门协调对接不顺畅、不及时。责任单位协调联动不够,没有形成推动问题整改的合力。
(三)环境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生态环境队伍力量不强,特别是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垂管改革尚未完成,相关工作有序衔接问题突出显现。加之基层人员严重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