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推进枞阳海螺公司脱硝工程升级改造,完成安徽新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枞阳县大众浴场休闲中心、枞阳县维多利亚温泉浴场等3家生活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实施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19年下降3.9%、0.56%、0.6%、0.4%。
(二)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印发《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枞阳县柴油车尾气治理工作方案》和《枞阳县高排放柴油车尾气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一是狠抓“五控”(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措施落实,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建立VOCs排放企业管理清单13家;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全县国三柴油车共317台,已淘汰161台,深度治理54台;县城区343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4家露天烧烤摊位均落实无碳烧烤。二是积极开展第三方激光雷达观测及移动检测走航,深入推进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推进2019-2020年省大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涉及全县46个点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020年1月1日-11月19日,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6ug/m3,同比下降23.4%;PM10平均浓度为59ug/m3,同比下降27.2%。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印发《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涉水单位重点监管,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枞阳县联润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排查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现场指导粪污无害化处理。二是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组建安徽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体化推进枞阳县18个乡镇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工作,致力打造污水治理“枞阳模式”。三是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实施的1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四是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完成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城备用水源保护区、汤沟、凤仪和长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年底完成划分调整工作),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枞阳大闸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优于或保持稳定达标,2020年1-10月累计获得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50万元。
(四)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印发《枞阳县2020年净土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安徽国祯环保公司编制全县3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调查方案,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并出具调查报告。二是持续排查整治全县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切断耕地重金属污染来源。三是加快落实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督促12家尾矿库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方案,启动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和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项目整治。
(五)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一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6家选矿企业已利用尾砂25万吨,督促5家船舶制造企业规范贮存和利用废钢板,重点实施的枞阳海螺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正开工建设,安徽玉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万吨PVC放水革边角料回收再利用项目已投入运行。二是推进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已对3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制定“一场一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铜陵万华禾香板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无甲醛秸杆生态板项目已投产,枞阳海螺公司生物质替代燃料技术改造项目和枞阳县秸秆沼气发电并网主体工程已竣工。三是推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安全处理,枞阳县城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建成投入运营,枞阳海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已竣工。四是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9家,其中委托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28家,委托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暂存的村(居)医疗机构231家,2020年1月1日至11月16日,医疗废物处置总量142.26吨,其中非疫情量136.722吨,疫情量5.538吨。
(六)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全力推进“5+22+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全县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年度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3个,省市下达的2020年第五批3个“N”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二是调度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未销号信访件整改工作,2017年-2018年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共计142件,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全力推进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件29件、督察组下沉交办2件,已责令整改13家,立案查处12家,罚款30.0429万元,约谈15人。
(七)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一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否决小化工、小塑料、非法洗砂等行业项目15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36个、登记备案180个。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检查,其中县城区域每月1次,已划定保护区的汤沟、凤仪和长沙每季度1次;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立案查处3起;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完成64家次企业现场监察,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50份;完成7家企业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81份,调查询问笔录28份,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69份,下达环境监察意见通知书42份,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共处罚款38.15万元,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起,另有1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四是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151件,其中县扫黑办和县公安局扫黑办移交的涉黑涉恶环境信访线索2件,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八)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建设。一是稳步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全县第二个自动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和移交工作,做好大气环境降尘监测工作,完成白荡湖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4个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以及县内6个主要河流湖泊等水系地表水常规监测,完成全县26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采样监测与上报工作,出具各类监测报告96份。二是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其中清理整顿类排污单位申报登记170家,发证登记类排污单位903家。三是做好其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5家省控重点排污单位、35家企业2019年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评国家先进集体1个、国家先进个人1名、省级先进个人1名、市级先进集体8个、市级先进个人21名,23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90%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积极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6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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