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亮点成效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县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37.9ug/m3,同比下降27.1%;PM10平均浓度为60.0ug/m3,同比下降32.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8%,同比增加24天。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00%。地表水枞阳大闸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优于或保持稳定达标,2020年1-5月累计获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50万元。
二、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重点实施枞阳海螺公司脱硝工程升级改造,安徽新胜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枞阳县大众浴场休闲中心、枞阳县维多利亚温泉浴场等3家燃煤锅炉整治项目,推进实施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出台《枞阳县柴油车尾气治理工作方案》和《枞阳县高排放柴油车尾气治理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开展冬季和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狠抓“五控”(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措施落实,完成铜陵市丹青陶瓷有限公司等6家琉璃瓦企业工业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全县国三柴油车共317台,目前已淘汰113台、治理46台,实施进度高于全市20个百分点。积极开展第三方激光雷达观测及移动检测走航,深入推进科技治污、精准治污,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整改问题29个,主要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整治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进2019-2020年省大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涉及全县46个点位问题,已整改41个,完成率89.1%,剩余5个琉璃瓦行业防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已督促企业停产整治。
(三)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涉水单位重点监管,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枞阳县联润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排查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现场指导粪污无害化处理。组建安徽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体化推进枞阳县乡镇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工作,致力打造污水治理“枞阳模式”。目前全县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8个乡镇设备安装已完成,2个乡镇设备正在安装,其他乡镇设备安装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聚力攻坚,强力推进1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横埠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已提升至1200吨/日,COD浓度明显提高。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实施1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个,10个项目正在设计或招标。
(四)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枞阳县2020年净土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排查整治全县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会同资质机构编制全县3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调查方案、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并出具调查报告。配合第三方机构推进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和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项目申报。狠抓“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实施枞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枞阳秸秆沼气工程并网发电和枞阳海螺公司生物质替代燃料技术改造等项目,着力实施安徽玉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万吨PVC防水革边角料项目,开展尾砂综合利用6家。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全县危险废物申报企业23家,完成建筑陶瓷制造项目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和煤焦油跨省转移处置审查2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申报19家,2020年1月1日至6月21日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总量77.05吨,其中非疫情量71.64吨,疫情量5.41吨。
(五)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进“5+22+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全县问题5个、已整改完成2个;22个年度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0个,省市下达的2020年第五批3个“N”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调度推进省环保督察未销号信访件整改工作,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共计142件,已整改销号139件,正在推进剩余3件整改工作。
(六)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19个;大力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现场帮扶等方式指导服务复工复产企业10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检查,其中县城区域每月1次,其它划定保护区的乡镇每季度1次;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立案查处2起;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完成32家企业(重点污染源4家、特殊污染源14家和一般污染源14家)现场监察,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3份,调查询问笔录12份,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21份,下达环境监察意见通知书14份,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起,其中移送县公安局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配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起,累计罚款24.95万元。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80件,均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结案率100%。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完成全部清理整顿类排污单位申报登记171家,发证登记类排污单位896家已完成登记完成率60%以上、发证完成率40%以上。完成6家省控重点排污单位2019年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35家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失信信息修复工作。
(七)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完成第二自动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和移交工作,按要求做好大气环境降尘监测工作,1月份全省排名并列第一、2月份并列第三。完成了白荡湖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4个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以及县内6个主要河流湖泊等水系地表水常规监测。出具执法监测报告7份。完成全县26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采样监测与上报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按照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项目、枞阳海螺公司脱硝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20年较2015年分别削减3.11%、6%、12.6%和21.5%。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枞阳县2020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调度,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及后续工作,完成安徽新胜塑料公司和安徽玉堂雨具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整改提升项目,继续强化激光雷达观测及移动走航活动,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完成PM2.5年均浓度降至40u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出台《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实施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和枞阳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枞阳大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推进白荡湖生态安全评估。完成16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出台《枞阳县2020年净土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任务。持续推进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和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无废城市”项目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五)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完成“5+22+N”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完成2017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剩余3件信访件验收销号。
(六)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审批和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随机抽查制度, 采用随机选派人员、随机抽查企业的“双随机”模式,加强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实现监督性监测超标查处率100%。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成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七)抓好环保服务能力建设。完成白荡湖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运行,持续稳定保持枞阳大闸水断面生态考核目标。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全县涉源企、事业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每月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信息8篇。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致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