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推进污染物减排。按照“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2021年度主要污染源减排计划,重点推进枞阳海螺公司SCR脱硝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开展蓝天工程行动。强化“五控”措施(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落实,加快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第三方管控咨询服务,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保持40ug/m3及以下。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全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入河排污口整治,重点实施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和枞阳县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持续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巡查力度,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枞阳大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原井边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工程和枞阳县恒丰铜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项目整治。大力推动“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枞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五)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全面完成“5+22+N”年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任务,全力办理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环境问题。
(六)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审批和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随机抽查制度,采用随机选派人员、随机抽查企业的“双随机”模式,加强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实现监督性监测超标查处率100%。继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活动。
(七)抓好环保服务能力建设。开展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每月12篇信息报送任务。推进全县涉源企、事业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持续锤炼出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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