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一项机制
重点实效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管网格,完善乡村(经开区)环境监督长、监督员人员队伍,落实落细环境监督工作职责,做到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将问题落点到基层一线、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巡查、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及时督办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属地政府、企业主体、行业监管三位一体监管格局,真正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两项攻坚
1.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5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同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2.谋划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持久攻坚。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部署,对列入省级重点排放单位目录的企业,根据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开展年度核查核算,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
(三)实施三大行动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认真贯彻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部署要求,重点实施枞阳海螺公司4#水泥熟料线SCR脱销技改项目,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道路深度保洁、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等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禁限行区规定,禁止大型货车、柴油车驶入渡江路生态环境分局路段禁行区,推进禁行监控设备和黑烟抓拍系统建设,严格查处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继续引入第三方专家团队开展管控咨询服务,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溯源服务。
2.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编制乡镇污水处理运维及工程项目、枞阳县白荡湖湖泊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项目和枞阳县菜子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项目资金。积极申报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组织乡镇和专业机构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工程问题再排查,结合县级乡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整改意见,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座水质自动站建设。
3.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土壤环境重点单位监管,督促重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制度,邀请第三方专业力量,编制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深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做好2021年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网上月报及年度申报登记工作。
(四)抓好四项工作
1.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编制2022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清单,预计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0.5%、0.8%、1.0%和3.0%。
2.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督导属地乡镇政府、县经开区按照《排口整治标准》要求,与牵头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入河排污口常态化管理工作,完成一批立行立改问题,并按进度实施核减后的入河排污口整改验收。
3.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重点以排污许可执行为引领,强化“一证式”分类管理,从排污许可审核、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等全链条强化企业污染排放质量体系管理,实现源头管控,切实提高企业环境治理成效。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推进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能力建设,重点实施污染源排放口监控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环境审批和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做好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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