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开区及局属各单位: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舒适、便捷、安全、高效的出行及美好乡村优美人居环境需求,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铜交工〔2019〕5号)和《关于印发铜陵市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铜交建〔202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枞阳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并认真按照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好我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的创建工作。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6日
抄报:市交通运输局
枞阳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
为提高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品质,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以下简称示范路创建)的典型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安全路、美丽路、幸福路、乡情路,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通畅水平,根据市创建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特点,制定我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
通过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活动,引领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通畅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舒适、便捷、安全、高效的出行及美好乡村优美人居环境需求,全面实现宜居、宜业、和谐、文明、幸福新枞阳的目标。
二、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
(一)申报条件
县乡公路示范路创建,原则上不少于1条,每条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县级公路示范路创建技术标准应达三级及以上,路面宽度不小于6.5米。乡级公路示范路创建技术标准应达四级及以上,路面宽度不小于5米。
村级公路示范路创建,原则上不多于3条,每条里程不少于3公里。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需增设错车道的路段应满足通视要求,每公里设置不少于3个。
(二)创建标准
本办法根据执行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厅畅通办〔2018〕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铜交建〔2021〕40号)文件。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优良。路面平整无病害,路基稳定、路肩整洁、边坡坚固,排水、平交设施布设合理、车道线流畅,工程实体检测质量评定达到优良。
2.交安设施
安保工程完善。全线无四、五类危桥,全路段安全隐患点得到有效整治,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构造物各部件保持完好,警示标牌、标线、防撞、护栏等安防设施设置合理、规范完善。
3.附属设施
附属设施完备。桥涵附属构建完整,排水设施完善,路牌、公示牌、里程碑设置齐全,合理设置停车带、观景台。
4.路域环境
路域环境优美。路容路貌良好,路侧整洁卫生,无乱堆乱扔垃圾现象,路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到位,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宜林路段绿化无空白、效果美观、养护到位,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配套完善农村客运站、过城镇、村路段实施亮化、美化工程,路域环境整治效果与地方新农村建设特色及乡俗民情的融合。
5.路档管理
路档管理有序。档案管理制度齐全、有专人负责,实行“一路一档”,创建审批、验收、总结资料收集齐全、真实、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
优先选取基础条件好、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积极性高的项目作为创建对象。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文化等特色,不断丰富和完善创建内容;创建方案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县乡公路品质示范路进行创建由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村级公路品质示范路进行创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枞阳县县乡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创建技术指导工作。
(二)组织实施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示范创建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突显示范创建成效。
示范路创建工程完工后,各责任申报单位对照《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并完善相关申报资料,自评未达标的项目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申报评比
自评达标的示范路项目报市,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成效进行专项验收,并择优选取项目申报省级农村公路示范路。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强化领导。成立枞阳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有序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的创建工作开展。
(二)落实举措,强化考核。品质示范路创建的效果,关键在于工作举措的落实效果。各相关责任职能机构要对品质示范路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按照品质示范路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奖惩机制。
(三)实施政策扶持。示范路创建活动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资金计划,积极筹措创建资金。对获得省级示范路称号的项目,省、市补助全额拨付。
(四)强化后期管养。为确保示范创建项目能够长期保持示范成效,县乡公路示范公路可通过精细养护、规范管理;村级示范公路可通过培养管护队员建立新模式,签订养护合同,实现专人常年制度化养护,定期开展针对性养护措施,开展不定期巡查,确保示范路保持良好的服务品质,其养护资金将在县级后续管养经费中重点安排。
(五)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品质示范路创建的意义、进展及经验,获得群众的支持,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品质示范路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