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枞阳县安委办《关于印发枞阳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枞安办〔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民政系统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安全意识、灭火自救实战水平、消防建设水平,以及国家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零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责任到人”原则,紧抓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消防安全措施,通过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实施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社会福利机构及本单位开展消防及火灾隐患大排查,摸清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对每个隐患逐个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实施拉网式的自查,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底数。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福利机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门等九个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皖防〔2020〕2号)要求,要从消防安全责任、每月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抓好落实。
(三)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电器及线路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查纠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规行为,并及时治理,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和场所消防设施建设改造相关要求,各乡(镇)民政办要督促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完善消防设施。在本次专项行动中,至少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要建立和落实火灾隐患定时巡防制度,严格落实每天2次巡查要求,坚决杜绝老人室内抽烟,使用明火及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四)推进电动自行车严管严控。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落实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大力宣传防火安全常识和冬春防火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类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六)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演练。各乡(镇)民政办、各社会福利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社会事务股要指导全县公墓制定火灾防控有效措施。各单位要着重开展以初起火灾补救、安全疏散和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活动,要让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人人都能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各乡(镇)民政办、福利机构、局属各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乡(镇)民政办、福利机构、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检查与督查,分析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冬春两季以及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两会”结束后一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报到县民政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总结材料和实地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大量增加,元旦春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持续攀升,尤其是养老机构存在老人室内抽烟,使用明火及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意识,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严格各项责任。各乡(镇)民政办要加强对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的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迅速整改。对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整改不合格的福利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自查,重点查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办公场所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用电设备是否断电等各类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底线。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民政办要结合福利机构老年人多的特点,找准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部位、场所与环节,切实提高检查实效。要及时分析和研判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形势,解决难点和突出问题,帮助福利机构搞好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民政局将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责任落不实,导致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层层追究责任。